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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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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13

一、請假事項一律寄信給人事組,由組長辦理。

二、可以使用私訊、簡訊、電話、通訊軟體等告知方式。

三、請在標題註明「學號姓名+實驗室請假」。內文請註明名字、請什麼假(值班/開會/上課)以及請假理由。

四、值班與會議不論不到、晚到或早退都要請,請假次數限制及超出者按人事考核辦法辦理。

五、人事組會在三天內回覆你准假與否,理由太獵奇、太瞎、太扯一律不准假。若不准假仍未出席,按人事考核辦法辦理。

六、回覆有異議或另有隱情,請私下找人事組組長說明。

七、課程請假者,請務必在收到准假通知後,自行告知講師或組長,事後須補看教學影片。

八、請假請於欲請假日之至少三天前寄信告知。請假類別分成事假與病假,事假不接受事後告知的方式,請特別注意。病假一個月只受理三次,超過請檢附就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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