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丘旻軒報導】交通部於13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草案,條文規定營業大貨車單日駕駛時限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達4小時須休息30分鐘,以及連續兩個工作之間須有10小時的休息時間等規定。交通部期盼透過修法,讓貨車司機擁有合理的工時保障,進而避免因疲勞駕駛而發生交通事故。
由於營業大貨車過往並未受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二的保障,因此本次法案在原始駕駛時限的基礎上,於車種欄位新增營業大貨車,與營業大客車合併稱為營業大型車。圖/截取自行政院公報
分心與疲勞駕駛是台灣近年來交通事故頻繁發生的肇因之一。根據道安總動員截止今年9月的統計,共有301件大型車交通事故的肇因為恍神、緊張與分心駕駛。在《睡眠的自然與科學》(Nature and Science of Sleep)的研究顯示,若司機僅睡4到5小時,車禍風險約提高1倍,相當於酒駕上路,而前一晚睡眠時間低於4小時者,車禍風險更會提高到15倍。
曾待在物流運輸業的貨車司機小潘(化名)表示,他以前跑長途貨運時,一天工作至少10小時起跳,「因為加班,我曾三天内只睡6個小時。」除了睡眠不足外,業者也要求司機定速開慢車以節省油費,使他更容易產生睡意。今年他曾因疲勞駕駛而在國道發生意外,雖然長期疲憊使得他當天的精神狀態很恍惚,但還是得硬著頭皮上路,等他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剎車,因此失控追撞前車。
儘管司機抽煙和吃檳榔等行為可能造成觀感不佳,但這卻是他們在長期高壓和疲勞的工作環境下,得以維持精神狀態的方法。不過,也有司機選擇喝咖啡、運動飲料和嚼口香糖來緩解疲憊感。圖/張皓承提供
針對本次修法能否改善貨車司機疲勞駕駛問題,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林昶志表示,由於貨運業的薪資結構多呈浮動性,而在固定底薪偏低的現況下,司機需依賴計件、計趟獎金衝高收入。因此,他擔心設定駕駛時限只會讓貨運業者持續壓低人力成本,導致工作壓力最終轉嫁到基層司機身上,更何況司機的工作不只開車,還包含車況檢查、清點貨物與清潔等作業,在他看來都相當耗時。此外,他認為,政府對於司機駕車違規超時也尚無應對措施,「難道當司機超過駕駛規定時長,就直接停在路邊嗎?」
雖然政府公布此次修法是為加強保障司機權益,但法條通過後的約束力也值得思考。司機兼貨運業者阿雷(化名)表示,司機超時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監管不力,因此即使新法通過後,也難以改善貨運司機長期疲勞駕駛的現況。另外,業者善於規避違規懲處也是造成執法不易的原因,例如當業主外包外部業者,政府很難釐清和究責。
現行僅靠法律規範仍難解決疲勞駕駛問題,因此專家建議可以從科技面下手。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羅孝賢表示,政府應優先引進科技輔助執法,並對舊型車輛加裝 ADAS(註1)與 DNS(註2)系統,利用設備監測駕駛身心狀態,例如眼皮開合頻率、頭部偏擺角度等生理數據。他期盼,隨著未來相關技術更加成熟,能讓系統的建置與維護成本持續下降,成為每輛營業大型車的標準配備,以增加管理的可控性。
註1: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是多種駕駛輔助系統的集合名稱,能替駕駛人持續偵測車輛內外的行車資訊,如路況、車況、駕駛情形等,並發出警告或提示,甚至在某些條件下能控制車輛行駛。
註2:DNS(駕駛者監控系統)結合攝影機和紅外線技術,可通過眼瞼閉合,眨眼,注視方向,打哈欠和頭部運動,並以方向盤的轉向和行駛軌跡來檢測駕駛員的狀態。
ADAS和DNS系統已經是進口新車標準配備,國內的舊車則較缺乏系統裝置。圖/丘旻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