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謹萱、林鈺喬、施名真連線報導】為擺脫台灣「行人地獄」的惡名,行政院於1日起,正式實施《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其中由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規畫的「行人優先區」,預計將設置在學校、醫療院所、車站及商圈等人潮聚集的地方,期盼降低人車衝突。
根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行人優先區以行人步行為優先,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實施路段也將設置減速設施,並於路口兩端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的鋪面,提醒駕駛人減速及注意行人。此外,主管機關亦會於路口設置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的起(終)點標誌,提醒用路人將進入行人優先區。
行人優先區的設置立意良善,但能否改善行人交通安全,各界有不同看法。國立政治大學林同學(化名)認為行人優先區只能改善部分路段的用路安全,效果有限。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顧問林輿先表示,將歐洲的行人優先區概念引進台灣,是很好的借鏡方式,不過除了法規之外,道路工程也應持續跟進,如於區域內設置減速丘、路口處收縮或路面抬升等,才能有效使車輛減速。
為配合新法上路,交通部也於9月16日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其中也公告行人優先區標誌草案,但卻有民間團體提出有標示不清楚的疑慮,可能導致用路人分神,進而影響交通安全。理觀點臉書專頁版主理哥Leo發文指出多項設計缺失,如草案版本缺乏框線,容易與背景融合,導致不易辨識。理哥Leo進一步指出,交通部的行人圖示甚至誤用親子廁所標示,中文翻譯成英文,也出現文法錯誤。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回應,已和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開會研商,修正後的標誌設計,就等內政部發布的最終版本為準。
若要提升行人安全,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陳菀蕙建議,政府應該在缺乏號誌的路口增設號誌,人行道上的障礙物也要排除。此外,不論是駕駛或行人,都需多留意路況,才能共建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