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漢堡選單漢堡選單漢堡選單

事事報

首頁 / 事事報
::: :::
日期:2022-11-04

【記者葉品辰綜合報導】立法院於4月三讀通過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一條之一、七十一條之二,明定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須懸掛合法牌照才能上路,並且將電動自行車改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至於在新制上路前購買的車輛,則須在兩年寬限期內完成牌照申請。近年來,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違規肇事的狀況越來越多,交通部希望藉由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降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事故率。

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資料顯示,微型電動二輪車車禍件數逐年上升。自民國105年至110年,微型電動二輪車導致的車禍死亡人數成長四倍。此外,車禍件數也以每年增加約1000件的數量攀升。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教授魏健宏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並沒有懸掛牌照的相關規定,若是由民眾拍照檢舉或科技執法,則無車牌可供追查與開罰,恐間接影響交通秩序。


電動輔助自行車與微型電動二輪車比較圖。 圖/葉品辰製

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規定14歲以上才可騎乘,因此有些14歲以上未滿18歲,或已滿18歲未考取機車駕照的學生,會選擇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通勤。以微型電動二輪車通勤的高中生黃梓翰認為,新法規定須懸掛牌照有其必要性,他坦言:「我偶爾趕時間時,會想說反正沒有車牌,被檢舉也抓不到,為了方便就會停在紅線或黃線。」黃梓翰也提到,如果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又有不戴安全帽、闖紅燈、超速等更危險的行為,發生意外的機率將會更高。

除了學生族群外,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重量較一般機車輕很多,對一些力氣較小的民眾較為友善。全職家庭主婦陳寧芬表示,自己不會因申請牌照需要手續及費用,就降低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意願,「有規定要掛車牌我反而覺得比較好。」他認為就像一般上路的車要掛車牌的道理一樣,隨著科技進步,利用監視器辨識車牌號碼以獲取違規車輛資料的機器架設越來越密集,當微型電動二輪車裝上車牌後,能夠更加公平地取締違規行為。


一般機車有牌照,但微型電動二輪車卻沒有強制加裝牌照,牌照的有無將直接影響科技執法的公平性。 圖/葉品辰攝

然而,也有民眾對新制持反對意見。擁有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黃源泰表示,當初因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規定較一般機車寬鬆,不只能省去領牌費,強制險的金額算起來也省很多,才想說可以買來當省力的腳踏車用。他苦笑說:「如果那時候(微型電動二輪車)就有規定要掛牌,我就會選擇買好一點的腳踏車了。」

最初設立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時,因為已有最高時速25公里的限制因此沒有特別規範應懸掛車牌。然而魏健宏說明,即使微型電動二輪車有時速限制,還是有些駕駛人會自行改裝,使其最高速度遠高於法規限速。而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就難以取得違規駕駛人的資料並進行裁處,當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都加裝牌照後,便可讓違規駕駛人無所遁形。此外,魏健宏也補充,雖然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但畢竟駕駛環境仍是在一般道路上,有一定的危險性。而過去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為沒有牌照,無法辦理保險,但如今法規更動後,相關的保險制度也應有所改變。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教授魏健宏表示:「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難以對沒有加裝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進行裁處。」 圖/葉品辰攝

back to top
回首頁 政治大學 網站導覽 English